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1年8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河北洪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 陈洪岩
3.企业地址: 衡水市阜城县经济开发区西区
4.企业生产规模: 年产精密滤板 2.4万块,精密压滤机 300 套。
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一般固废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情况。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水: 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阜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喷漆晾干废气经“密闭收集+水浴池+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挤出机热熔挤出废气及热合机热合废气经各自集气罩及二次封闭收集后由“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处理后由15m 排气筒排放。
3.固废:
钢原料边角料、废铁屑、除尘器收尘、焊渣收集后外售;塑料边角料、不合格滤板收集后经破碎回用于生产;漆渣、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漆桶、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固废,收于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18103289090